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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坤興業李勇毅 內線交易判刑9月

 

全坤興業(2509)前總經理李勇毅在公司發布將減資的重大訊息前,拋售子公司持股得款1.6億元,涉及內線交易。最高法院昨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9個月,併科罰金150萬元確定。李勇毅必須入監執行。

李勇毅是全坤董事長李隆廣的獨子。李勇毅以背傷須出國長期復健,今年2月底辭去總經理職務,由李隆廣兼代。

判決書指出,李勇毅是總經理,綜理公司的財務、會計、管理等業務,並任子公司保鑫等四家投資公司的經理人,及股票交易受任人。

93年3月15日,全坤興業在證交所的「公開資訊觀測站」公布將減資7.9億元,李勇毅在消息公開前幾天,即陸續賣掉子公司持有全坤興業股票。

法院認為,董事會決議減資,屬上市公司重大訊息,李勇毅實質參與董事會決議,在董事會開會前就知道公司減資,並在載有減資議案的開會通知文件上簽名,不能推稱不知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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