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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強索洗身費 還要再討遮羞費
台北市女子廖慧如欲與張姓男友分手,回到前同居男友潘裕喆身邊,去年6月,以和張發生親密,身體已髒,無臉見潘為由,夥同潘及友人宋政達向張索討1萬5000元「清潔費」,好用來洗身體。
談判中,潘裕喆對張嗆聲,若不支付,「那裡摸過她,就要剪斷那裡」,事後再索討10萬元遮羞費。士林地檢署昨天依恐嚇罪嫌,將廖慧如(22歲)、潘裕喆(22歲)及宋政達(18歲)提起公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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