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迫子媳誣指夫外遇 胡鬧不休終致被休

 

擁有台澳雙重國籍的王姓婦人,懷疑在台打拚的丈夫有外遇,不僅捲走澳洲政府發放的上億元土地補償費,避不見面一年,還威脅子媳誣指丈夫是「壞爸爸」,氣得老公兩度心臟病開刀;王婦甚至更告上澳洲法院,禁止丈夫在台訴請離婚。最後法官看不下去,判准這對怨偶離異。  

雲林縣王姓男子與前妻育有二子,七十三年再迎娶嘉義市王婦為續絃,兩人生下一子。九十二年王某舉家移民澳洲,但因生活開銷大,他常獨自返台賺錢,為讓妻子安心,他將台澳所有財產全登記在妻子名下。  

九十七年底,王婦返台無意中聽到丈夫與陳姓女子的電話對話,直覺兩人關係不單純,強力要求兩人簽下切結書,保證不再私下往來。  

隔年初,澳洲政府發給王家約合新台幣一億一千八百萬元的土地補償費,王妻竟「捲款潛逃」避不見面玩遍南北半球,家人都找不到。  

王妻逍遙一年後,突然打電話要求繼子、媳婦及親生兒子,必須照她的說詞立下切結書,指控丈夫與陳女有染;更要子媳斥責父親是、「壞爸爸」、「大壞蛋」。子媳們原本拒絕,但王婦不斷電話騷擾,最後在父親諒解下,被迫寫下切結書。  

不料,王妻據此向澳洲法院訴請離婚,還四處散發給親友。王某不僅為此氣得兩度心臟病開刀住院,更向嘉義地檢署控告妻子妨害名譽、偽造文書等罪,但均獲不起訴。

去年王某心灰意冷向法院訴請離婚,王妻得知後,竟向澳洲法院要求限制王某在台訴請離婚。不過,法院審理時,王家子媳甚至王婦的親生兒子,全替父親說話,證稱是受母親脅迫才寫切結書;王婦引用澳洲法律要求法官諭知王某撤回訴訟,也被認定於法無據。

最後,法官認定雙方婚姻破裂無法挽回,且王婦應負較大責任,因此一、二審均判准兩人離婚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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